文网讯 “纪检监察组的同志,你们好!我今天来,是向你们上交2条可能是我正在经办的一起故意伤害案当事人家属寄来的香烟……”2021年3月11日下午,砚山县公安局江那镇派出所治安中队指导员廖恒带着2条价值2000元的高档香烟走进了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我收到的这2条香烟,我想是我正在经办的一起故意伤害案家属,为了当事人得到特殊关照通过快递公司从贵州省习水县寄来的,收到后因无法查到邮寄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无法退回去,我就带来纪检监察组交给你们处理了”。 廖恒就收到2条高档香烟的整个过程向纪检监察组的同志作了详细介绍,并对主动上交礼品礼金的问题有了较深的认识。 “俗话说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对于公安干警来说,绝对不能干收了好处就办事的事情,更不能明知故犯,违反廉洁自律相关纪律”。 “你今天的举动为全县公安民警树立了榜样,在你身上真正体现出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对廖恒同志主动上交香烟的举动给予了充分肯定。 (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编辑:刘梅 排版:龙俊贤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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