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以法之名,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发布时间:2022-07-04 17:39:15  

针对未成年人生活环境乱象,开展综合整治;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司法分流”,私人定制帮教措施,助其重返校园;一次性补助未成年被害人5000元,用司法救助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从严快侦、快破、快判机制……

每一个“护未”的背后,是砚山政法系统的尝试与争取,只为保护每个孩子“向阳而生的权利”。

源头防治,让防护全覆盖,让保护多方位

2022年6月6日至6月20日,县委政法委牵头联合教体、公安、市监、城管、文旅、烟草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4名,开展为期14天的校园周边综合整治,通过采取“白+黑”突击模式,实现城区6个社区整治全覆盖。共清理流动摊点54个,检查商店34家,小吃店4家,小饭桌8家,ktv、酒吧、网吧8家,检查中发现2家商店向在校学生售卖香烟,已要求现场整改。同时,各乡(镇)同步开展整治工作,合力联动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自2017年以来,砚山县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已形成长效机制,建成“联建联治、共建共治、互联互通”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格局。此外,全县以“二强”为抓手,筑牢校园安全坚实屏障。一是加强法治副校长普法教育。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园)272所配备法治副校长,通过深入课堂一线开展法治教育,为在校未成年人提供贴身的司法保护,切实做到了发现在早、预防在先、处置在小。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法治进学讲座110余场次。二是强化一号检察建议联合机制。政法委、教体、团县委、妇联、民政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入学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以联合制定的制度为抓手,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疏导制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师德考核制度、预防性侵害制度集成创新,共同撑起未成年人“保护伞”。

“司法分流”,让罚判更科学,让法律有温情

2022年2月9日,砚山县江那派出所接到手机被盗的报案,经查,犯罪嫌疑人为15周岁的小明(化名)和16周岁的小花(化名)。通过司法分流,小明被分流到砚山六中帮教,小花直接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2021年,砚山某中学小明(化名),因涉及偷盗抢劫摩托车,被文山派出所扣留,因该生未满16岁,砚山警方联合其学校将其带回并送往砚山六中进行帮教。通过三个多月的教化,当年6月,该生回到原学校参加中考,后转到砚山县民族职业高级技工学校就读。

对于涉罪未成年人,砚山县坚持司法分流,积极探索严重不良行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追究刑事处罚未成年人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和早期干预机制,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家庭教育、保护处分分级干预机制,根据犯罪的年纪及犯罪的严重程度分流处置未成年人,对管控明显失效的、犯罪严重的,进行依法打击;对在读的、犯罪较轻的,选择运用替代性措施来处理触法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地避免监禁。自砚山六中成立以来,通过分流帮教涉罪未成年人500余名,使其能在正常的环境中接受教育感化,在法律之余又体现温情。

救助平台,让关爱更全面、让保护更综合

2021年,困境儿童小花因父母涉嫌犯罪被关关押,小花家庭经济困难,在家无成年人照顾;困境儿童小勇因父亲涉嫌犯罪被关押,母亲已故,其被外公临时管照,家庭条件非常困难;2021年4月,经积极协调沟通,民政部门同意一次性救助小花5000元,并同意分别每月发放1280元基本生活补助给小花、小勇两名困境儿童。同时,民政部门联合教育部门、乡政府、村委会、学校五家单位委托公益救助机构对小花进行监护教育、管理。2018年至今,砚山县共受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32起,已发放救助金额9.2万元。

近年来,砚山县通过制定《关于对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工作衔接办法》和《砚山县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工作方案》,搭建“法律救援、司法救助、心理救助、社会救助”立体平台,重点加强对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被害人群体的关爱救助,建立以法律援助为保障、社会调查为依据、心理疏导为手段、帮教帮扶为重点的涉案未成年人专业化心理干预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全面综合保护和坚强司法保障。

重拳出击,让威慑更强大,让犯罪“零发生”

依托“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全面摸排拐卖、虐待、性侵、猥亵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线索,通过“上门走访、调查核实、依法处理”三流程办理。

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黑恶势力犯罪,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作为打击重点,快侦、快破、快判严厉依法打击。

(刘娴)

(编辑:刘梅 排版:李法楠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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