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云南金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万吨高品质水晶钻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以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的通知》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制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砚山县云南金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万吨高品质水晶钻石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云南金石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砚山县江那镇子马片区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约800亩,建成标准化厂房30万㎡,办公楼20000㎡,研发中心20000㎡,宿舍30000㎡,购置生产熔炉设备、自动磨抛设备及配套加工设备800套(台),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绿化、环保、消防等工程,项目建成后实现年生产交易各种玻璃水钻、玻璃尖珠原材料及成品3.8万吨。
(6)投资总额:250000万元。
二、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三、建设单位:云南金石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17771301568
地址:砚山县盘龙彝族乡盘龙村委会黑泥坝村小山后村
四、报告编制单位:云南江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288662802 邮箱:1046144402@qq.com
地址:昆明官渡区东来大厦16楼A座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采用公众意见表的方式提出您的意见和看法。
公众提出意见和看法的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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