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2016年,砚山县城镇常住居民收入实现平稳较快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357元,同比增长9%,实现了收入与经济的同步增长。
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2016年该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统筹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重生态、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改善民生取得新成效,社会事业取得新发展。据了解,2016年砚山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居全州8县市第2位,为27357元,同比增长9%,增幅比全国高1.2个百分点,比全省高0.5个百分点,比全州高0.5个百分点;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925元,同比增长9.8%;增速居全州8县市第2位,增幅比全国高1.6个百分点,比全省高0.4个百分点,比全州高0.7个百分点。
(胡衡 孔少杰)
(编辑:骆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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