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近日,经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审核反馈确认,砚山县2017年上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6元,比去年增加1011元,增长8.9%,增幅居8县(市)第一。
近年来,砚山县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认真落实“三农”工作部署,全力以赴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农民收入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3元,比去年增加471元,增长10%,增幅居8县(市)第一。
(王加义 陈光勇)
(编辑:曾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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