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发布时间:2017-03-15 10:48:14   来源:文山新闻网砚山县  

文网讯 春季新学期开学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砚山县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教育、食药监部门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规范经营行为,督促学校食堂依法管理、守法经营。

此次专项检查的内容为:严格执行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禁"三无食品"( 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生产许可证)、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学校食堂;无冷冻、冷藏设施的学校食堂,蔬菜、肉、禽类等原材料要当天采购当天使用,确保原材料新鲜、无变质、霉烂等现象。规范食物加工流程;食品原料要清洗干净,食物要煮熟烧透,烹饪时,食物中心温度不低于70℃,生熟食品要分类存放;熟食常温下保存时间不超过2小时,严禁加工食用剩菜剩饭。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要清洗消毒;要保持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清洁整齐,做好防蝇、防虫、防尘、防鼠工作,预防食物被污染;杜绝食堂使用禁用食材,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黄花菜、发芽土豆、野生菌、自制豆浆等有潜在风险的高危食品;严禁制售凉菜和外购熟食凉菜;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检查组对各学校提出严格要求,要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持卫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上岗。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好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健康体检,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防止患伤寒、痢疾、化脓性皮肤病的从业人员带病上岗。严格执行留样制度。各学校要配备食品留样专用冰箱,每餐每种饭菜必须留样,每种食物留样100g或100ml,保存温度0-5℃,保存时间48小时。要建立食品留样记录制度,并有专人负责登记管理。

检查中,检查组对各校存在的问题均以"痕迹化"的方式一一指出,要求限期整改,后期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并针对每所食堂检查的不同情况进行了小结。专项检查有效地规范了学校食堂的经营行为,提高了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了广大师生就餐安全。

(特约记者 李兴伟)

(编辑:曾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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