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科学技术奖励单项最高5万元

发布时间:2017-05-20 11:36:32   来源:文山新闻网砚山县  

文网讯 为奖励推动在砚山县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活动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科学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砚山。近日,《砚山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公布,一等奖每项5万元,二等奖每项3万元,三等奖每项2万元。

砚山县科学技术奖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以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作为评定科技成果的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创造、鼓励创新。用于奖励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对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做出显著贡献的公民和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组织。重点奖励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的公民和组织。奖励范围包括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科技知识传播等领域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的重大科技成果,相关软课题研究的突出科技成果。

科学技术奖包括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普及奖两个类别,其中: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普及奖不分等级。科学技术奖每两年评审一次。进步奖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15项;普及奖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以上奖项及等级的奖励项目数额,根据每年评审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可以空缺。

具体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创新、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下列公民和组织: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产品工艺创新应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并在技术、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管理等方面实施后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良好;在实施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和技术推广项目中,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对产业、行业科学技术进步产生重大影响,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取得重大技术创新,工程质量和技术水平达到省和州内领先水平的;在实施社会公益性项目中,对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在实施科普项目中,推广应用和普及先进科学技术、新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普及,对公民科学素养的提高产生了重要作用,创造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

(胡衡)

(编辑:侯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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