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11部门联合发文治理中小学生欺凌事件

发布时间:2018-11-20 11:10:57   来源:文山新闻网砚山县  

文网讯 近日,砚山县教育局、砚山县人民法院等11个部门联合出台了《砚山县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旨在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保障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方案》指出,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事件。要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有效预防,依法依规处置,建立长效机制。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建立反校园暴力联动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形成跨部门联动预防、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方案》强调,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方案》对教育、综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等有关部门、组织及学校明确了职责分工。

(胡衡)

(编辑 李正红)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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