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砚山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帮扶力度,推进全县教育扶贫工程,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增强贫困家庭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现就实施2019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扶贫资助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我县2019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资助对象为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且子女在校学习的贫困家庭。
资助对象享受资助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指通过贫困识别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贫困家庭,同样享受资助政策。
(二)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国家职业教育学藉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藉。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二、申报程序
凡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家庭,由乡(镇)人民政府、“挂包帮”联系单位、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协助资助对象填写《砚山县2019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申请表》,经所在学校盖章认定后交县教育局、县扶贫局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将审核认定情况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对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过“一卡通”或其他银行账户发放资助资金。
对群众举报不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县级扶贫部门核准取消资助资格。
三、补助标准及方式
(一)补助标准:根据《国家“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有关规定,我县2019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标准为每生1500元。
(二)补助方式:
1.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
2.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通”或其他银行账户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请全县符合资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填写《砚山县2019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申请表》,并经就读学校盖章后于6月20日前将《申请表》交县教育局、县扶贫局审核认定,对公示无异议的,将由乡(镇)人民政府通过“一卡通”或其他银行账户发放资助资金。
对资助政策有疑问的,请咨询砚山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和砚山县扶贫开发局,联系电话:0876—3130293(县教育局资助中心),0876—3131017(县扶贫开发局)。
(砚山政务网)
编辑:刘梅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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