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乱倒?罚1000!

发布时间:2021-02-03 09:49:38  

就在“爱卫”行动深入开展时

还有人图一己之便

乱倒建筑垃圾

结果当然是罚你没商量!

文网讯 近日,砚山县城乡综合执法局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对一起擅自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两名当事人各处1000元罚款,并责令涉事人当日将已倾倒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

事发当天,执法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一辆在康乐屠宰场旁正在倾倒建筑垃圾的货车,当时货车装运的砖头、建筑废料已全部倾倒在空地上。执法人员随即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对两名涉事当事人作出处罚和教育。

砚山县城乡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长 李显文:“经过调查取证查实以后,根据《云南省建设管理条例》三十五条和五十九条有关规定,对两位相关人员给予每人1000元的处罚。”

砚山县城乡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砚山县城及周边均设有垃圾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都有指定收纳场,可以到指定垃圾收纳场倾倒垃圾。生活垃圾倾倒到垃圾中转站(位置在砚山县城绿景豪庭旁),建筑垃圾可以倾倒到三星工业园江南锰业旁边的收纳场。随意倾倒垃圾、建筑垃圾等都属于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发现一起有关部门将查处一起,违者根据相关法规重罚。

(砚山融媒:梁思雯 沙立梦 吴继香 胡国章)

(编辑:曾炜 排版:张振飞 审核: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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