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火灾隐患不“手软”,砚山一宾馆被罚4000元

发布时间:2021-02-24 15:53:16  

文网讯 为全面做好全县的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近日,砚山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多部门对酒店、商场等一些公共聚集场所进行了排查整治。检查中,对城区的一家宾馆开出了4000元的罚款!这也是今年以来,砚山消防在整治火灾隐患中,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检查中,砚山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砚山县锦华宾馆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搭建临时建筑物违反消防规定,该临时建筑用于堆放物品、人员值班、员工住宿,违反了《云南省消防条例》。

经立案调查,该案违法事实清楚,并具备相关证据证实。根据《云南省消防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砚山县锦华宾馆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给予经营者处罚款3000元;根据《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砚山县锦华宾馆搭建临时建(构)筑物违反消防规定,给予经营者处罚款1000元,两项处罚合并执行。目前,砚山县锦华宾馆经营者已经到指定银行按期缴纳了罚款,并根据整改期限整改火灾隐患。

下一步,砚山消防救援大队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对消防违法行为、火灾隐患等进行严查,持续保持整治火灾隐患高压态势。

(砚山融媒体记者:黄龙菊)

(编辑:李云淑 排版:尹颖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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