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日前,砚山一名中年男子随地小便,被罚2000元。 当天,县城乡综合执法局执法队伍在县城开展城市行政执法中发现,布标收费站旁有一名中年男子随地小便,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王某进行现场批评教育,责令纠正不文明行为,并给予王某行政处罚2000元。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要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杜绝乱扔垃圾、果皮、纸屑、烟头、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共同营造整洁、舒适、干净、和谐的美丽砚山。 (砚山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编辑:侯佑琴 排版:钟晓明 审核: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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