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礼让=不文明+违法!砚山“电子警察”向不文明行为“亮剑”

发布时间:2022-02-14 15:37:31  

文网讯 文明之“行”,始于“足下”。互相礼让,文明出行,是一座城市进步的重要标志,更能折射出市民的文明素质。近日,记者从砚山县公安局交警一大队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高文明交通素养,确保行人在人行横道安全、优先通行,砚山交警在辖区开展礼让斑马线专项行动,对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进行监控设备抓拍和人工抓拍。

砚山县公安局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阳超贤介绍,目前在砚山城区11个路口启动了视频监控设备。2月7日到2月10日3天时间,监控设备共抓拍到3232条不文明行为。下一步,交警队将对这些不文明行为实施处罚。“机动车驾驶员不礼让行人,不仅是不文明驾驶的问题,更是一种违法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然而,即使有法律的保护,行人在过马路时,“左顾右盼、提心吊胆”仍是许多人的感受。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砚山县的创文工作,要坚决杜绝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严禁随意变更车道,严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砚山县融媒体中心记者:黄龙菊)

(编辑:唐雪娇 排版:尹颖 审核: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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