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3月15日上午,砚山县多部门联合集中销毁一批春节期间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有效地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销毁的烟花爆竹是公安、应急、市场监督等部门在春节期间日常巡逻检查时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销毁的烟花爆竹有鞭炮类、烟花类两大类,数量共计1943件,总价值276780元。为确保此次集中销毁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工作人员提前对销毁场地进行实地勘查,制定销毁方案,划定销毁区域,将待销毁的非法烟花爆竹集中堆放至销毁区域内,设置安全警戒牌,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2、1,点火!”随着现场指挥人员的一声令下,1943件非法烟花爆竹瞬间开始爆燃,现场工作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范围,并时刻注意现场周边情况。经过一个半小时的焚烧,所有烟花爆竹全部销毁完成。随后,现场工作人员及时对焚烧灰烬进行清点、处理,确保现场未遗留残余烟花爆竹物品。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不仅违法,而且还会带来重大安全隐患,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自觉抵制非法烟花爆竹,积极举报此类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砚山县融媒体中心记者:黄龙菊)
(编辑:唐雪娇 排版:李法楠 二审:资云波 终审:周味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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