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网讯 近年来,砚山县从公益广告宣传策划、媒体刊播、运行机制三个方面入手,加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传递正能量,为创建文明县城营造浓厚氛围。
突出主题,加强宣传策划。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道德行为、建设生态文明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人居环境提升、棚改等内容,开展"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征集各类公益广告,共搜集到具有砚山地方特色的公民道德建设、乡村文明行动、志愿服务等公益广告20余幅。
明确任务,夯实广告刊播。对各个单位、媒体公益广告宣传时段、数量作出明确要求。各乡镇(管理区)辖区内公共场所常年发布户外公益广告比例不得少于20%;县住建局要督促全县建筑施工区域内公益广告发布数量不得少于商业广告发布总量的20%。同时负责户外公益广告设置的审批、规划、备案和统计上报,处置不规范、污损、过时、破旧、有碍城市形象的广告;县交通运输局要督促全县交通站点、机场、公交车、出租车等按每年不少于商业广告发布总量20%的比例发布公益广告;各文明单位、文明村镇(乡)、文明社区辖区内公共场所年度公益广告发布率不得低于本地区、本单位各类广告发布总量的20%。县广播电视台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每天播出不少于15次;县文联要在《山泉》杂志每期至少刊登1个页面的公益广告;县电子政务办公室每年要在砚山政务网发布公益广告不少于商业广告的3%。努力在全县形成公益广告宣传的良好氛围,助力文明县城创建。
多种载体,规范运行机制。充分运用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橱窗等媒介,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在广场、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显著位置集中刊播展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文明新风尚。
(县文明办)
(编辑:骆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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