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两名党员涉嫌酒后驾车被曝光

发布时间:2021-08-06 10:52:42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砚山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现将2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张家胜,中共党员,砚山县盘龙彝族乡明德村党委副书记,2021年7月28日8:3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黄万贵,中共党员,砚山县阿猛镇千庄村委会大那丫村小组村民,2021年8月1日20:37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砚山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

 (来源:砚山县纪委)

(编辑:董飞 排版:钟晓明 审核: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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