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法院平远法庭送法下乡

发布时间:2022-03-10 15:23:43  

文网讯   3月8日,砚山县人民法院平远法庭工作人员到平远镇阿三龙行政村邑他勒村小组巡回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开展送法进村寨法治宣传活动。

巡回审理的案件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系同村村民,类似的纠纷在农村普遍存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砚山县人民法院平远法庭采取“法律五进+N”的方式,将庭审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做到零距离调解、面对面审判,确保达到便民审判和普法宣传双重效果。

案件发生于2021年4月21日,原告胡某甲乘坐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与被告胡某乙酒后驾驶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胡某甲受轻伤一级的交通事故。砚山县公安局交警二大队民警对事故进行了认定,认定结果为被告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原告不承担责任。为挽回各项经济损失,原告胡某甲向砚山县法院平远法庭提起诉讼。

庭审现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实行进场测体温、戴口罩。200余名村(组)干部、村民、当事人家属、教师、学生在庭审现场旁听。庭审中,原告、被告依法进行了各自的陈述和答辩,依照法律程序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主审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以平易近人的态度有条不紊地把控庭审,案件最终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

庭审结束后,以“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平远法庭负责人开展了一次生动的法治专题讲座,将前期收集整理的辖区易发多发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小故事、小案例的方式呈现给现场群众,深入讲解其中所蕴含的法律知识和认知误区。讲座结合群众日常生活实际,将《民法典》中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和《刑法》中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及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向群众说明白、讲透彻。

长期以来,砚山县人民法院始终牢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以案件巡回审理为抓手,深入开展“法律五进”、“零距离”为群众释法说理活动,通过一个个群众身边的案例,教育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将法治的信仰和法律的威严一点点植根在群众心间。

(何佳印)

(编辑:刘梅 排版:尹颖 审核: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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