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近日,砚山县制定《“难办事股室”评议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全面提升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省州驻砚单位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破除“中梗阻”顽疾,助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走深走实。
评议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省州驻砚有关单位具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职能和民生服务职能的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以下简称“股室”)为对象,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采取分类别的定向评议、通过网络媒体发起的抽样评议以及来自平台推送、信访件办理的其他评议等三种方式进行,重点围绕股室在转变作风、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公务活动过程中办事难表现最突出的“冷、懒、推、乱、贪”等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办法中明确,每季度“难办事股室”评议结果将由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在“砚山纪委”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对被首次评为“难办事股室”的股室给予“黄牌”警告并给予通报,同时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该股室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连续2次被评为“难办事股室”的股室亮“红牌”惩戒,并将股室相关责任人从县级部门调整至乡(镇)工作,3年内不得申请调回县城。评议结果还将纳入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对省州驻砚单位难办事股室的评议结果在县内通报,并同步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置。
(普文晓)
(编辑:唐雪娇 排版:张振飞 审核:梁丹)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