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上学家长成被告 砚山法院审理十一起义务教育辍学案

发布时间:2022-05-23 16:13:12  

文网讯  5月17日,两场特殊的庭审在砚山县阿猛镇两个村开庭,原告是阿猛镇人民政府,被告为11名学生家长。

为方便群众就近诉讼,减轻诉讼负担,此次巡回审判分设了阿猛镇千庄行政村、阿猛行政村两个审判点。庭审现场邀请了阿猛镇政府工作人员、学校老师、当地村干部、群众200余人参加庭审旁听。审判员当庭向被告阐明了如果监护人不履行送未成年子女入学的义务将要受到的法律制裁,并从情、理、法等方面对被告进行了教育,11名被告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由于巡回审判点属于少数民族集聚地,砚山县人民法院还安排通晓壮族、苗族语言的法官担任案件承办人审理案件,“双语法官”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以案释法,详细向在场旁听人员讲解了《义务教育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入法庭调解阶段时,被告学生家长以子女外出找不回来读书等情形为由,调解达不成协议。法庭决定休庭,将择日宣判。

砚山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吴金林说:“开展巡回审理,通知家长和村民来旁听,起到教育一片的目的,也是我们送法进乡村、进寨子的一个职责。”旁听群众黄帝林说:“我们会向亲朋好友宣传控辍保学的措施,让娃娃都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让他们好好学习。”

下步,砚山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优势,通过审理控辍保学案件,向家长、学生和旁听群众进行法治教育,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警示教育作用,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在受理控辍保学案件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各类引发辍学的行为,让群众知晓不让孩子上学是违法行为,确保每一名适龄孩子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黄龙菊  季明涛)

(编辑:陈慧 排版:向传帅 审核:李云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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