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网讯 为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稳定村(社区)干部队伍、增强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吸引到更多优秀人才助推乡村振兴,砚山县在全州率先探索建立了村(社区)干部缴存住房公积金机制,有效激发了村(社区)干部扎根基层、干事创业激情,为培养锻造一支政治立场有定力、为民服务有情怀、勤政务实有本事、认真负责有担当、干事创业有办法、廉洁公道有口碑的“六有”村干部队伍奠定了坚实基础保障。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村(社区)干部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2022年10月,砚山县印发《砚山县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工作方案》,在继续推行村(社区)干部“红旗村”争创绩效补贴制度、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制度、养老保险定额保障制度、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基础上,探索建立村(社区)干部缴纳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全县864名村(社区)干部纳入住房公积金建缴保障范围。村(社区)干部月缴存基数为2500元/人,月缴存比例5%,月缴存额为250元(含个人缴存部分125元和财政缴存部分125元),实现每年每人有3000元住房公积金。村(社区)干部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提取、贷款、账户转移、封存等业务,按照文山州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村(社区)干部离任(解聘)后,其原有公积金账户封存,根据本人自愿原则,可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也可根据现有政策,在封存满六个月后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建立村(社区)干部缴存住房公积金机制,进一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职能,持续完善村(社区)干部保障机制,间接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村(社区)干部每年基本报酬最高可达到基本报酬32400元+绩效补贴15600元+3000元养老保险补助+3000元公积金缴费=54000元。在此基础上,继续将“红旗村”5面红旗争创结果与村(社区)干部绩效补贴挂钩,每争创得1面“红旗”,所在村(社区)干部按照3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绩效补贴;集体经济经营性年收入达5万元以上的村(社区),还可从当年集体经济经营收益中超出5万元的部分提取20%用于村(社区)干部集体经济创收奖励;村(社区)干部兼任村(居)民小组干部的,基本报酬增加300元/月/人;村(社区)干部本届任期内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基本报酬增加500 元/月/人。通过一系列保障措施,切实增强了村(社区)基层岗位的人才吸引力,解决了村(社区)基层干部后顾之忧,激励青年能人积极投身融入农村广大舞台,为推动乡村振兴建设助力砚山高质量发展发挥了制度优势。

(邓跃川 龙通)
(编辑:周西杨 排版:张振飞 二审:李云淑 终审: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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