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砚山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的通告
(第28号)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和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要求,按照“愿接尽接,快接早接”的原则,现将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加强免疫接种(即:接种第四剂疫苗)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时间及地点
(一)接种时间:县城区及江那镇接种时间2022年12月27日开始(08:00-18:00);其他乡(镇)接种时间2022年12月26日开始(08:00-18:00);周末正常开展接种。
(二)接种地点:全县共设置17个集中接种点,其中:县城4个,平远镇、阿猛镇、维摩乡分别设置2个,其余乡(镇)各设置1个(具体接种点名单附后)。另外,各乡(镇)可视接种情况设置若干流动接种台,满足广大群众接种需求。
二、接种对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政策,现阶段满足以下条件的可进行第二剂加强免疫接种: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
2.已完成第一剂加强免疫接种(第三针)超6个月的人群;
3.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对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等4类人群中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在确保4类人群接种基础上,坚持“愿接尽接”原则,顺应群众需求,多打快打,尽量多覆盖。
三、不宜接种情形
1.既往接种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
2.急性感染性疾病处于发热阶段暂缓接种;
3.严重的慢性疾病处于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4.因严重慢性疾病生病已进入终末阶段;
5.妊娠期女性;
6.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6个月内不宜接种。
四、接种注意事项
1.参与接种人员应保持良好健康状况,不要空腹前往接种;
2.接种过程中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工作;
3.听从工作人员引导,有序排队,认真接受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签署《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图片4.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接种点完成接种;
5.接种后,应在接种现场留观至少30分钟,无不适方可离开。
特此通告
砚山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25日


(来源:砚山融媒)
(编辑:李正兴 排版:张振飞 二审:侯佑琴 终审:资云波)
登录文山州融媒体中心账号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