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0元自筹资金已经全部退还给3户居民,后续我们会严格落实资金管理规定,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日前,砚山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平远镇田心社区开展“回头看”时,社区书记向巡察组工作人员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今年7月,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平远镇开展巡察工作,在查看平远镇田心社区资料时,一条会议记录内容引起了巡察干部小孙的注意:社区“两委”会议决定将个别项目资金由社区干部保管。“项目资金怎能个人保管?后续是否使用过这些自筹的资金?”小孙当即向巡察组负责人报告。巡察组对这条记录内容初步分析研判后,要求先找保管这笔资金的人员核实,务必搞清楚是什么原因?
随后,小孙找到负责保管资金的社区干部当面询问,该干部开始有些懵,反复阅看相关记录后表示:“这个事时间长记不清,等我去找票据确定一下。”两个小时后,该社区干部拿着票据赶到,“我们社区‘两委’确实有会议决定,要推进迎丰路的一个修建项目,并倡议居民自筹资金。”此后,田心社区共收到3户居民筹集的资金11000元,社区干部将资金存放在个人账户上,因项目后续未能实施,这笔资金一直没有动过。
“原本想让群众通过自筹资金,主动参与项目建设,后来项目未能按计划推进,3户居民的资金没有使用,也没有及时处理。”社区负责人解释说。

“群众的每一分钱都应该是‘明白账’,不能‘糊涂管’!”巡察组要求田心社区对问题进行整改:一是立行立改,将11000元自筹资金退还群众;二是全面梳理社区资金管理漏洞,完善“收支入账、专人监管”制度;三是组织“两委”干部学习基层资金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
2025年7月18日,3户居民顺利领回自筹资金。“项目没能做,好几次想去问筹集的资金怎么办,但又怕给社区添麻烦……我们相信社区干部,如果以后再有此类的项目,我们还会积极筹款支持!”听到前来领取自筹资金的群众如是说,小孙心里受到触动:群众这么信任干部,干部更应当把工作做实做细,真正让群众满意。
“巡察工作就是要盯住群众身边的‘小事’,让相关部门和各级干部把惠民利民的资金都管好用好。”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表示,将持续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民生项目落实等重点领域,以精准监督推动问题整改,让群众感受到巡察带来的实际成效,切实增强获得感与信任感。

(来源:砚山县纪委监委 晋家福)
(编辑:刘红丹 美编:冯明兰 二审:郑泽娅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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