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网讯 “关于对砚山县江那镇政府刘某某在违建房屋拆除工作中搞恶意针对、威胁恐吓的信访举报,经查均不属实,现予以澄清……”近日,砚山县纪委监委在江那镇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澄清证明会。

此前,砚山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负责违建房屋拆除工作的刘某某,存在搞恶意针对、威胁恐吓等问题。接到举报后,砚山县纪委监委迅速组建核查组,通过查阅相关违建台账、走访群众、与村干部座谈等方式开展调查。经查,李某某在工作中能够按照违建认定标准和拆除流程推进,在拆除前多次与违建户沟通政策、耐心劝导,未发现有恶意针对、威胁恐吓行为,举报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
“这段时间总担心被误解,工作时放不开手脚。现在组织还了我清白,我一定加倍努力,把自己负责的工作做得更扎实!”李某某激动地表态,在场人员纷纷鼓掌,为李某某打消顾虑、重拾信心感到欣慰。这一案例,是砚山县纪委监委打击诬告陷害、为干部撑腰鼓劲的缩影。

此前,砚山县纪委监委在信访办理中发现,个别信访人因个人诉求未满足或泄私愤,故意编造事实恶意举报,既影响党员干部干事热情,也占用纪检监察工作资源。对此,砚山县纪委监委通过台账核验、实地走访、多方印证等甄别举报真实性,对不实举报第一时间启动澄清程序,确保既不遗漏违纪问题,也不让清白党员干部受委屈。截至目前,共召开澄清证明会议46场(次),为44名党员干部开展澄清正名,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我们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在查处诬告行为的同时,不断规范澄清证明工作。”砚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王凡介绍,该县构建“委领导统筹、信访室牵头、办案部门落实、多部门协同”的工作体系,深化“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行业部门”联动机制,细化线索移送、联合研判、结果反馈等流程,为被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筑牢纪法“防护网”。
此外,砚山县纪委监委线上依托“砚山县纪委”微信公众号、文山州纪委网站砚山板块等发布典型案例和信访流程,线下结合“走基层、解民忧”等下访活动,深入各单位、各乡镇开展诬告陷害、澄清证明相关宣传。截至目前,已发放资料430余份,现场接访50余人次,答疑80余个。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澄清正名工作,加强与政法部门协作,完善联动机制,切实把‘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要求落到实处,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为砚山县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砚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龚莉 通讯员:王凡)
(编辑:刘红丹 美编:冯明兰 二审:郑泽娅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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