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医保整合工作实行“双轨运行”

发布时间:2017-03-09 11:39:01   来源:文山新闻网砚山县  

文网讯 2017年1月起,砚山县启动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整合工作,组建砚山县医疗保险管理局,目前已完成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财务、固定资产、相关档案的移交整合工作。整合后的一段时期实行双轨运行,确保医保工作正常开展。

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就诊信息继续录入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结算,原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继续录入城镇居民医保信息系统进行结算。2017年城乡居民参保收缴工作按原渠道进行收缴,依法依规征收、管理、支付使用基金(资金),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维护基金(资金)安全。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系统中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待遇标准支付费用,居民参加新农合的,按新农合政策待遇标准支付费用。

原城镇居民使用的社会保障卡和原新农合参合人员使用的新农合证(册),在过渡期内继续使用。承担原城镇居民医保和原新农合的经办机构在过渡期内暂维持原状,工作职责不变,严格按照原渠道和统一的新政策,分别组织参保缴费和支付医保待遇及资金的监管,强化稽核检查和资金监管,切实维护整合过渡期医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孔少杰 李树春)

(编辑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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