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80.36%

发布时间:2017-09-05 10:35:34   来源:文山新闻网砚山县  

文网讯 砚山县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改革路径,努力推动医改取得新成效,医院群众“松绑减负”实现双赢,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县域内就诊率从2015年的76%提高到80.36%并逐年增长,人民群众健康水平逐步提高。

该县健全完善公立医院制度机制,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在编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一次性奖励金和社会保障缴费由县级财政按64%的比例给予补助;对县级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项目、设备购置、医院基本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等实行定项或定额补助;县级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后减少的收入,80%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进行弥补,10%依靠医院降低医疗成本、提高运行效率进行内部消化,剩余部分按照统筹算账、综合核补的原则,在中央、省级、州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由县级财政填平补齐。破除以药养医体制,加强基本药物制度运行管理。乡镇卫生院从2010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县级公立医院从2015年11月1日全部实施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全县国家办医疗机构每年让利给人民群众药品费用1200余万元,接受国家、省、州、县级财政补贴后基本持平。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按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医院对医疗服务价格及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示,调整的项目包括:大型设备检查费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调10%;门、急诊诊查费由2元提高到6元,住院诊查费由8元提高到20 元;手术费用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调20%。服务标准调整后每年增加医疗业务收入303万元,弥补了药品零差率销售损失的25.12%。每年对3个县级公立医院的门诊和住院医疗次均费用下达控费指标进行控制,2017年,县医院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控制在130元内,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控制在4356元内;县中医医院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控制在130元内,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控制目标4143元内;县二院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控制目标90元内,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控制目标2071元内,实施门诊和住院患者次均费用控制,让人民群众“看病贵”得以有效遏制。

初步建立起“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为核心的较为完善的分级诊疗模式。率先在全州制定了《砚山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砚山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办法(试行)》和砚山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标准、签约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流程及考核办法等。

(王富彬 吴景锋)

(编辑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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